五年投资或逾万亿,雄安如何趟出一条绿色金融之路?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十九大报告中,首次将生态文明提升至“千年大计”的高度。报告提出,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
目前,我国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凸显,特别是京津冀地区的大气污染治理已刻不容缓。而发挥绿色金融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环境治理,正是补齐生态文明建设短板的根本之策。
今年4月1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雄安新区。按照中央部署,建设雄安新区有七项重点任务,包括建设绿色智慧新城、打造优美生态环境、发展高端高新产业、创建城市管理新样板、打造绿色交通体系和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其核心是绿色发展。
今年6月,北方新金融研究院(NFI)雄安绿色金融课题正式立项。今年8月19日由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和NFI联合主办的第二届“天津绿色金融论坛”上,NFI正式发布《雄安新区绿色金融规划报告》(简称《报告》)。在国家战略的背景下,《报告》成为雄安新区发展规划出台后,制定绿色金融发展规划的前期研究基础。在雄安新区建设总体规划推进之际,对推动雄安新区绿色创新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智力支持作用。
《报告》认为,雄安的经济基础较为薄弱,产业结构中污染性行业比重大,金融总体发展水平较低,发展绿色金融需要大量外部资源支持。
在分析雄安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背景、机遇及挑战的基础上,《报告》指出,雄安新区的绿色投资需求主要源于三大方面: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及保护性开发;绿色智慧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绿色建筑;清洁能源及资源节约利用。预计未来五年内,新区的绿色投资需求将达到或超过一万亿。
此外,《报告》还开创性地提出了雄安新区围绕“一中心、一示范、一体系”发展绿色金融的具体设想,即:
一,建立绿色技术创新投资中心;
二,建立绿色基础设施与绿色建筑投融资示范区;
三,构建有地方特色的绿色金融体系。
《报告》课题组组长为CF40成员、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前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副组长为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课题组成员还包括来自央行研究局、中央财大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工商银行城市研究所、兴业银行、绿金委及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等机构。
马骏
作为NFI的发起单位,CF40早于2013年已开始关注现代金融机制促进绿色发展的命题。在2013年8月举行的中国金融四十人“贵州论坛”暨“金融业支持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研讨会上,CF40成员、时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的纪志宏指出,欠发达地区抢占绿色发展制高点,既要靠输血更要靠造血,而金融机制是重要的造血机制。
2014年8月10日,CF40和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联合举办了“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工作小组第一次讨论会。CF40学术顾问、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以及马骏、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可持续金融体系inquiry项目联合主管Simon Zadek等出席会议。同年9月,CF40和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联合举办了工作小组的第二次讨论会。
2016年,G20首次讨论绿色金融议题,成立了绿色金融研究小组,马骏担任小组共同主席。他在2016年8月27日由NFI和CF40主办的首届“天津绿色金融论坛”上,针对绿色金融发展的新趋势做了主题演讲,并介绍了全球绿色金融面临的五大挑战以及应对措施。
NFI自成立以来,持续关注绿色金融研究领域,并将“绿色金融论坛”作为NFI每年举行的重要年度活动,致力于为绿色金融研究领域各界人士搭建全方位的政策、学术平台。
以下内容综合自《报告》,阅读全文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雄安新区绿色金融发展的具体设想
by NFI雄安绿色金融课题组
基于雄安新区的总体的战略定位和现状,我们建议,雄安新区的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和发展应着力构建“一中心、一示范、一体系”,致力于将雄安新区打造为国际化、专业化、辐射力强的绿色技术创新投资中心、绿色基础设施和绿色建筑投融资示范区,并构建有地方特色的绿色金融体系。
雄安新区被定位为科技创新之城,将以高端科技产业为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绿色发展,要解决绿色技术创新、发展和转移的关键问题。为了将科技与绿色发展定位有机结合,我们认为,雄安应该构建以绿色技术为核心的创新资源平台,吸引一批世界领先绿色技术企业、研发中心落户雄安新区,形成世界顶级的绿色技术研发、展示与应用的平台,并吸引一批绿色技术领域的天使、VC和PE 投资基金落户,将雄安新区打造为全国乃至国际的绿色技术创新投资中心。
(一)中心作用
➤ 满足雄安新区对绿色技术的内在需求
雄安新区所在的京津冀区域是全国大气污染、水污染最严重、资源环境生态与经济发展矛盾最为尖锐的地区之一。雄安新区的生态污染一方面需要依靠绿色技术治理,另一方面当地环境保护也需要绿色技术的不断创新。在清洁能源、替代燃料、废物处理与水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绿色技术不断进步的背景下,可以催生出新兴节能环保产业、绿色低碳产业,形成新的商业模式和业态。绿色技术创新投资中心的建立,将有利于通过资金引导绿色技术流入雄安新区,推动在绿色智慧城市(见下表)和其它领域的绿色技术创新。
表:绿色智慧城市相关技术创新
城市部门 | 技术/概念 | 目标 |
交通 | 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多种交通模式一体化 | 节省时间 舒适和效率 低成本和普及的交通方式 降低运营费用 零排放、安全 降低噪音 生活方式 特定人群(如:老人、残疾人)的解决方案 |
按需提供的智能交通 | ||
步行和自行车出行设计 | ||
机动交通电气化 | ||
无人驾驶 | ||
能源 | 分布式可再生能源 | 能源效率 零空气污染 低噪音 与水和交通的协同资源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的韧性 |
热电联产 | ||
区域供热供冷 | ||
低成本能源储存 | ||
智能电网,微型电网 | ||
能效照明 | ||
先进的HVAC系统 | ||
建筑 | 绿色建筑技术和设计 | 经济适用的住房 健康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创新创业空间 热舒适 增加韧性 |
全生命周期设计与优化 | ||
实时空间管理的传感与驱动 | ||
适应性的空间设计 | ||
有利于绿色建筑创新融资的标准制定 | ||
水 | 一体化的水系统设计和管理 | 积极的生态系统整合 智能整合(水、污水处理、防洪、农业和环境) 增加韧性 |
区域水循环 | ||
智能表计 | ||
重复利用 |
➤ 促进全球绿色技术转移
雄安新区建设绿色技术创新投资中心,在未来的几年内,有利于汇聚创新要素,实现国外先进的绿色技术向中国的转移,同时带动资本和人才的集聚。从中长期来看,将雄安新区建设成为绿色技术创新投资中心,有利于我国作为全球可持续发展的积极倡导者和先行者,促进先进技术向其它发展中国家转移,一方面以绿色技术“走出去”支撑科技强国建设,另一方面带动绿色技术国际转移转化,推动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为全球科技创新驱动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 打造绿色技术投资集群
绿色技术创新力量的集聚将逐渐吸引资本流入雄安新区。随着大批该领域的天使投资、VC与PE落户雄安,绿色技术投资集群得以形成,这将进一步强化当地的绿色技术研发活跃度,并吸引越来越多的绿色企业入驻。投资集群效应也将对雄安新区的产业结构产生深远影响——大量绿色资本集聚将进一步辐射绿色技术的上下游产业链,最终实现经济绿色化的跨越式发展。从技术发展的层面而言,一旦在风险投资社区内形成对某项技术的投资偏好,极有可能影响其在全国乃至全球的研发与商业化进程。
(二)建设路径
雄安新区的绿色技术创新投资中心要推动国内外领先绿色技术企业、高端科研院所、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在雄安新区的落地和集聚,打造全国乃至全世界绿色领先技术高地和绿色科技人才洼地。
以开放创新的思维放开市场准入。在“互联网+”广泛渗透和创新全球化的背景下,雄安新区的绿色技术创新投资中心要以开放创新的思维放开市场准入、积极利用外资和推动中外合作研发联盟的发展,要在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等优势领域逐步建立起以我国在技术标准中的国际话语权,提升我国绿色技术产业竞争优势,并以符合发展中国家国情的领先、适用绿色技术标准辐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动形成中国绿色技术创新引领、双向开放的全球战略格局。
政府支持设立绿色技术与金融支持平台。第一,将该机构打造成“绿色技术库”和“资源汇聚平台”,集聚全球技术、资本、人才、管理等要素,创新绿色技术转移转化新机制。第二,打造“绿色技术金融平台”,促进绿色科技与绿色金融的对接。第三,打造“创新服务平台”,提供从研发、转化到产业化“一站式”服务,实现群体技术产业化。
世界银行的专家估计,全球70%的碳排放来自基础设施和建筑物,因此绿色金融未来支持的重点应该是低排放、低能耗的绿色基础设施和绿色建筑。雄安作为新区,未来几年的主要投资将集中于新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建筑项目,金融支持该领域的绿色化建设和运营将大有作为。建议在雄安创新绿色金融支持模式,保证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产业发展基金等渠道提供的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绿色基础设施和绿色建筑。具体来说,要通过绿色金融创新,推出一套支持污水和固废处理、清洁能源、地铁轻轨、城市管廊、分布式光伏、绿色建筑等项目的融资模式,将雄安打造成为绿色基础设施和绿色建筑投融资示范区。
雄安新区要打造“绿色、智慧、创新、宜居”的新城,面临着巨量的绿色基础设施和绿色建筑投资需求,同时投资回收期长、投资金额大,对通过专业化定制化的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寻求期限匹配的资金来源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更需要充分挖掘财政预算之外创新投融资渠道的潜力,协调政府和市场两种力量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和投融资工具创新。雄安新区可系统总结世界智慧城市建设和绿色发展中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投融资模式和经典案例,探索将绿色智慧城市基础设施转变成为可投资资产类别的路径和方法,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的积极性,探索出一套绿色智慧城市资源配置和制度创新典范。
作为绿色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试验田,雄安新区未来拟投建各类绿色项目,具有不同的资金需求和融资模式安排,特别是其中投资规模大、周期较长的项目占比较大,需灵活采用多元化的金融解决方案。以下是我们设想中的绿色基础设施与绿色建筑项目的若干融资模式。
为支持绿色金融发展,雄安新区应在《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引下,在建立有地方特色的绿色金融体系,包括鼓励出台绿色金融政策、主动集聚绿色金融要素资源、充分利用多种绿色融资渠道、努力开拓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一)鼓励出台绿色金融激励政策
雄安新区应在通过财税、价格、土地等政策工具鼓励和支持绿色发展的同时,大力拓展基于市场的金融政策工具。立足于提高绿色金融机构和绿色项目自身盈利能力,坚持市场主导和商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发挥好政策引导与市场主导的协同性。
建立绿色担保与增信机制。应发挥政府引领作用,建立绿色担保机制,拓宽绿色担保资金的来源渠道,积极开发创新型绿色担保产品或服务。建立完善的绿色担保项目审批、监管流程严控风险。鼓励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促进对绿色中小企业实行贷款担保。鼓励政府、担保公司和绿色资产管理公司共同建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
建立绿色贴息机制。健全财政对绿色信贷支持项目的高效贴息机制,加大贴息力度并对绿色贷款逐步放开贴息标准限制和合理划定贴息期限,简化审批流程。试点由财政部门委托新区内新成立的银行或其绿色金融事业部管理绿色贷款贴息。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绿色发展激励效果。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风险补偿基金、引导基金等形式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对雄安绿色产业进行投融资。
建立绿色金融与生态补偿机制相结合的市场机制。雄安新区的通过关停大量污染性企业和投资治理大气污染的做法有很强的正外部性,即周边地区,包括北京和天津都是受益者。雄安投资提升白洋淀的水质和水位,会为周边地区乃至全国提供优质的旅游景点,也会产生使其它地区受益的正外部性。但是,雄安的这类绿色投资如果得不到受益地区的资金支持,其外部性就得不到内生化,雄安的绿色投资能力就会受到严重制约。因此,应该遵循“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建立区域间的生态补偿机制,让北京、天津等地拿出一部分资金支持有显著外部环境效益(外部性)的雄安绿色项目,包括大气污染治理、污水治理、清洁能源、清洁供暖等。具体做法可以借鉴安徽与浙江之间关于新安江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的设计,即如果雄安的这些绿色项目达到预期的环境效益,北京和天津就按协议支付补偿费用,否则就不需支付。[1]
(二)主动集聚绿色金融要素资源
大力吸引绿色金融机构集聚。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政策,吸引绿色金融机构入驻雄安。鼓励区外大中型银行、保险、证券、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在区内设立绿色事业部或绿色金融分支机构。
建立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丰富金融工具。建立京津冀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水权等交易平台,探索开展排污权、水权、用能总量指标等交易,营造公开公平的排污权交易市场环境,支持减排项目,降低减排成本,提高减排效率。
(三)充分利用多种绿色融资渠道
推动绿色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鼓励参与雄安投资的绿色企业利用国内、国际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支持有一定规模的绿色企业利用国内外主板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加强对拟在主板、创业板上市和新三板挂牌的绿色企业储备、改制和辅导工作,推动一批自主创新型、成长型,特别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绿色企业在创业板和新三板挂牌上市。
推动绿色产业融资主体多元化,扩展绿色融资渠道。主动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开展全方位合作。加强与政策性银行、政策性保险机构合作,争取对雄安的优惠政策。积极与各个政府背景的产业基金对接,推动政策性资本对雄安绿色产业、新兴产业进行投资。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融资建设。鼓励优秀绿色企业参与雄安企业的并购重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成立雄安新区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产业。引导社会资本设立绿色天使基金、创投基金、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等。将节能减排降碳、环保和其他绿色项目与各种相关高收益项目打包。
(四)积极引入新型融资工具
大力推动传统金融工具的绿色创新。加强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与区内企业合作,发挥保险资金周期长的优势,通过保险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等方式参与雄安区内投资规模大、期限长的基础设施建设或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和鼓励企业通过证券化产品、夹层融资工具、私募债、信托、众筹等形式进行融资,优化企业资本结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有序开展区域范围内的用能权交易、水权交易和林业碳汇交易等试点。
积极探索绿色资产证券化融资。推动企业绿色资产证券化,鼓励投资设立特殊目的载体(SPV),优选具有稳定现金流收益且能够产生生态效益的基础资产,例如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生物质能及风力发电电费收益权等,实施绿色资产证券化,为绿色产业发展融通资金。
(五)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积极引入国际资本合作。鼓励雄安新区积极与世界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等多边开发机构和其它外资机构合作,引导国际资金投资于雄安绿色项目。支持参与雄安投资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到境外发行绿色债券。鼓励设立合资绿色发展基金支持雄安绿色产业发展。
(六)强化环境信息的披露和使用
建立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强化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要求,为金融机构的环境风险评估和绿色债券等金融工具募集资金投向确认提供基础,引导资本市场将更多的资金配置于雄安新区的绿色产业,为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提供的数据支持。
建立绿色信息平台。在京津冀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初步建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初步涵盖雄安新区或环雄安新区内企业,包括环保行政许可、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保违法违规记录等在内的绿色信息平台。建立覆盖面广、共享度高、实时性好的绿色信用体系,作为银行办理信贷业务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依据。
[1]参见马骏、李治国等:《PM2.5 减排的经济政策》,中国经济出版社,2014年。
近期文章精选:
《雄安新区绿色金融规划报告》发布!央行马骏详解“一中心、一示范、一体系”